我国自2001年对《商标法》作了修改后,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一些人便玩起了“抢注商标”的职业。统计显示,截止2005年底,国家商标局共受理了55万件自然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的抢注行为引起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密切关注,于是在2007年下发关于《自然人办是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文书,明确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相关事宜,目的就是揭制自然人抢注册商标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