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当前位置:首页-> 工商在线-> 办事指南
站内新闻搜索: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放大字体显示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登记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条件:

    1、经省政府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批准;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50万元;以批发为主的50万元;以零售为主的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3、公司章程经省政府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批准;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提交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加盖出资人公章);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要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登记程序:

    1、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3、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审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发给《受理通知书》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领照人凭《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按千分之之0.8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0.4收费,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收费依据:

    1、《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1992】价费字414号);

    2、国家计委财败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文章页数:[1]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5-3-10
热门文章
·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
·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最新文章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
·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
·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相关主题
江西商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栏目内的所有作品,包括标有“江西商标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江西商标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江西商标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非江西商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的新闻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