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当前位置:首页-> 商标案例-> 与其他知识产权冲突案例
站内新闻搜索:
湖北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开庭 亿房状告3721
放大字体显示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4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武汉亿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3721科技有限公司(简称3721公司)、被告王俊网络实名侵权案。据悉,该案是湖北省法院审理的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原告诉称,武汉亿房网(WWW.FDC.COM.CN)是其经过数年的经营,在武汉地区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受访问率最大的房地产门户网站。国家商标局已于2002年10月核准原告注册“亿房”,图形及文字组合商标,核定原告在电子信息的传送等服务行业享有使用该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的权利。

2003年9月,原告在“3721”网站注册了“亿房”网络实名,并与亿房网的网址直达链接,使网络客户可直接通过搜索该网络实名进入亿房网。但2003年11月开始,不断有客户向原告反映,他们通过在网上输入“亿房网”实名搜索却进入了另外一个“武汉房屋信息网”(WWW.027HOUSE.COM),该网站的图形标志与原告的亿房网商标图形部分相似,网站的内容也是房地产租售信息,引起了网络客户的误认与混淆。

经原告核查,是被告王俊向3721公司缴费注册了“亿房网”网络实名,并与其经营的“武汉房屋信息网”形成直达,引起了网络客户对原告“亿房”网络实名的混淆。因此原告认为,被告3721公司为获取实名注册费收入,在先向原告收费注册“亿房”网络实名后,又受理王俊注册“亿房网”实名,使被告王俊利用原告“亿房”商标和知名度,误导用户进入其自己的武汉房屋信息网,造成原告客户的流失,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3721公司注销被告王俊在其3721网站上注册的“亿房网”实名,终断“亿房网”实名与武汉房屋信息网的直达,并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据悉,本案涉及到一系列目前互联网中关于网络实名注册和使用中未规范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实名的概念、权利的范围和性质,网络实名与企业字号、名称权、商标权的关系,网络实名服务商的审查义务以及网络实名与域名的关系协调等,以上问题均是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中的空白。

文章页数:[1]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5-3-11
热门文章
·如何协调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网络商掀起电子商标注册“恐慌”
·528招聘网状告3721侵犯商标权 索赔一万元
·美国福克斯公司胜诉域名案
·湖北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开庭 亿房状告3721
·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和域名司法保护机制研究
最新文章
·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和域名司法保护机制研究
·网络商掀起电子商标注册“恐慌”
·湖北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开庭 亿房状告3721
·528招聘网状告3721侵犯商标权 索赔一万元
·美国福克斯公司胜诉域名案
·如何协调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相关主题
江西商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栏目内的所有作品,包括标有“江西商标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江西商标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江西商标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非江西商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的新闻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