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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冒出两“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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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北路店涉嫌侵权,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淡薄自食苦果

   13日,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南昌市出现了两家“永和豆浆”,分别位于象山北路和胜利路,一时让人难辨真假。那么,到底谁才是“李鬼”呢? 
    两家“永和”原不相识
   13日下午,记者来到象山北路上的“永和豆浆”,只见其招牌上就写着这四个字。但记者意外地发现店堂内的宣传条幅上写的是“新一代永和豆浆”,包括所有的餐具及器皿止也是如此。一位店员告诉记者,他们和“永和豆浆”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店名中含有这四个字。
    随后,记者又来到胜利路上的“永和豆浆”、一位熊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授权加盟店、该公司正是“永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象山北路上的“永和豆浆”是冒牌的。不过,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新一代永和豆浆”的老板其实是“弘奇”在浙江衢州的授权加盟商,但他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经营模式搬到南昌,所以其店堂设计及食物品种都与之相似。他表示,“我们已经向工商部门投诉。”
    象山北路店涉嫌侵权
    象山北路上的“永和豆浆”既然是李鬼,工商部门为何没有采取措施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一位负责人,他认为象山北路的“永和”如此取名并没有侵权。原来"弘奇”公司持有的“永和”商标,只注册了第30类食品,即谷类制品等,是商品类商标,而企业名称、店名属于服务类商标,所以取这个名字并没有侵犯其商标权。
    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该店在其店堂宣传及商品盛装器皿上使用“新一代永和”的字样,作为商标使用,商品类别又与“永和”一样,其行为已涉嫌侵权。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调查取证当中,如侵权行为被认定,将依法予以处罚。
    作为中式快餐的领头军,弘奇公司为何不将“永和”注册为服务类商标呢?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两个“永和”注册商标,另一个是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永和大王”商标,其是服务类商标,注册类别是第43类,即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等。因此;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新二代永和”侵犯的是“永和大王”商标权,并不是“永和”。但“永和大王”并没有向南昌工商部门投诉,因此工商部门暂不追究其责任。
  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导致纠纷
  -弘奇公司上海总部一位谷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永和”一词来源于台湾省永和市,商人林炳生于1985年在台湾注册了“永和豆浆”商标,成立弘奇食品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永和豆浆”上海加盟总部。    ’
    “永和豆浆”是在1995·年2月12日在中国工商局注册成为商标的,紧接着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5日正式成立。与“永和豆浆”一样,“永和豆浆大王”也是经营豆浆、油条类的快餐店。1997年,“永和大王”商标经国家商标局获准注册。
    由于“永和大王”与“永和”近似,并在店堂设计、门面招牌等风格上也相近,弘奇公司多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消该注册商标,却一直未能如愿以偿。
    “要撤销‘永和大王‘商标谈何容易;”南昌市工商局一负责人说道,“既然‘永和大王’已经成为注册商标,·两者又木在同一类别,跨类别撤销有一定的难度。除非‘永和’能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扩大保护原则,才有希望得以实现。”
    江西省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酿下此后果的原因正是商,标持有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所致。一些企业花费巨大精力和财力,好不容易才培育出一个广为人知的商标,却不知道自我保护,让别人抢先注册了商标。就算自己注册了商标,却只注册几类,忽略了相关类别,到头来受损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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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信息日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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